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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和我续合同了,给我补偿金只给我和公司签的三年,之前和劳务签的不给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22 1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针对您提到的公司只补偿您和公司签的三年合同,而之前和劳务签的合同不补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所有有效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因此,如果之前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且您在该期间确实为公司提供了劳动,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对您在该期间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建议您与公司沟通,明确之前的合同是否属于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据此要求相应的补偿。
  •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应得的补偿金,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明确您的权益和要求。其次,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维护您的权益。最后,如果问题仍未解决,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 计算应得的补偿金数额时,需要依据您在公司工作的总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工作年限中有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您符合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公司拒绝续签,则应按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赔偿金。请确保您的工资标准准确,以便正确计算补偿金数额。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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