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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但是看病时遇见熟人,不好意思说摔伤,之后报警,这样怎么办,证人也不愿意作证,对方串改口供,说我是摔伤,现在怎么办,我还想报警被人打伤,但是看病时遇见熟人,不好意思说摔伤,之后报警,这样怎么办,证人也不愿意作证,对方串改口供,我还想报警

综合法律 2019-04-27 19: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给对方当事人一定的准备时间,以防止当事人利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给对方当事人突然袭击,扰乱诉讼进程。因此有必要对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规定合理的期限。
    从性质上看,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属于举证范畴,因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应于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申请只可能有两个法律后果,即许可或不许可。
    这意味着法院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对于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明显不具有出庭作证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法院不予准许。比如,当事人申请已死亡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企图要求证人证明事实与本案明显无关等等。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及时通知证人,通知时限为开庭审理之前。  原则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截止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作“一刀切”的规定,必然会在此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设一弹性规定。
    为此,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也就是说,法院的处理方式上可有三种选择。一是决定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主要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
    二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三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并且延期审理,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但准许证人即刻出庭作证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质证困难的情形。
      依据指引: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 您好,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整个赔偿程序较为繁琐因此建议委托律师,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和我联系。
  • 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要求依法处理,并且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如果造成轻伤打人者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承担行政责任,并且都要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打人违法,殴打孕妇情节严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被害人自杀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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