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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要求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我按照公司流程去4月30号将近下班时去申请了离职,公司合同上写的是离职后最后一个月工资按1500结算,然后公司在5月8日和我说已经完成了交接,让我直接离职,但是现在给我结算工资,公司把我4月份的工资按照最后一个标准来结算,请问是合法合理的吗

讨薪 2024-05-30 09: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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