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我老婆结婚的时候没领结婚证,三年前她偷偷的走了,留下两个小孩,她不问也没说每年或者每个月拿点钱来抚养一下,现在的26岁我很无助,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和我老婆结婚的时候没领结婚证,留下两个小孩,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22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夫妻双方的婚姻债务通常情况下,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分担,但是通常这种分担不能够对抗债权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节选)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九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
  •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那么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没领结婚证都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就算有婚礼等形式也不是被认可的婚姻。所以这都只能算是婚前的财务,根本不是共同债务。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忻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