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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未能协商达成补偿安置的问题

拆迁补偿 2024-06-03 0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未能达成协议,您作为被拆迁人,有权暂时拒绝办理拆迁手续,并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拆迁通知、补偿方案、协商记录等,以证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然后,您可以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其重新审查并作出公正的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补偿决定不能解决争议,您还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未能达成协议,除了申请行政复议,您还可以选择以下途径维护权益:首先,可以尝试与拆迁方进行进一步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方案;其次,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房屋征收部门申请裁决;最后,如果裁决仍不能解决问题,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对补偿安置问题进行裁决。
  • 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您应特别注意以下关键条款: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确保这些条款明确、具体,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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