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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的一年,以押一付三付房租,现在才住了4个月不到,房东想提前解约,让我重新找房子,这应该算违约吗?合同上面只有两条规定是与解约有关系的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告诉对方。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的,均为违约行为,应按年度租金总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守约方还可提前解除合同。这应该算违约吗?本合同生效后,均为违约行为,应按年度租金总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19-05-04 21: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东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的表现:
      
    1、房东拒签居间协议;
      
    2、房东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 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中没有就违约金进行约定,那么违约金就是违约方造成损失的数额。
  • 您好,关于租房提前解约违约金怎么算,这个要看你们的租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该押金的约定,押金是否具有违约金的性质,关于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个人认为如果仅仅只是约定了你违约时押金不予退还并且没有造成其他损失的话,那么房东不可以再向你主张违约金,但是如果还发生了损害,押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时 ,个人认为其有权主张违约金。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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