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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进公司到现在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5月21日无故把我解出,请问有赔尝吗?

合同纠纷 2019-04-22 0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 签互联网金融证券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合同标号 借贷合同在平台的唯一编号、合同编号应对具体合同及其所约定项目。目的是为了保证线上线上电子合同与所签署借款项目具体合同编号的一致性。
    2、合同签署日 借贷合同签署日期应与实际签署日期保持一致,格式为“合同签署日:xxxx年xx月xx日”
    3、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描述借款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借款人为机构的,描述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或授权办理人员姓名等。
    4、借款本金 借款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角、分,且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格式为“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xxx.xx元整(大写:xxxx元整)”
    5、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为经营、消费、生产等,不得用于个人购买住房,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或权益投资,不得用于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投资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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