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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在店里买了个美瞳,第一个因为产品戴在眼睛上不舒服后来加价店家给我拿了一副,我回去后发现是过期两年的产品,后来店家只答应换货,这是不是消费欺诈出售过期变质产品,我可以主张店家举一赔三,不足500按500元赔付,这样工商局是否可以支持我的请求。前天在店里买了个美瞳,是不是消费欺诈出售过期变质产品,是否可以支持我的请求。

合同纠纷 2019-05-17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品变质,消费者买到过期产品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保质期内食品变质,消费者可以与销售商协商解决,也可以拨打12331投诉热线反映情况,相关工作人员会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者,30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问题比较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据了解,如果经营者在食品管理中存在疏漏,导致对外售出的食品出现变质现象,消费者可依法维权,根据相关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1,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
    2,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消费欺诈行为包括: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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