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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如果首付部分是父母赠与,那首付的部分可以算作夫妻一方的财产,那父母赠与的这个动作需要什么证明材料吗?打款证明?还是什么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打款证明?

离婚 2019-06-07 0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决定赠予;如果是个人财产,可以赠予。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决定了夫妻双方承担民事责任的特殊性。特别是在执行程序中,本来未被法院判决确定为履行义务的主体,而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而承担责任的实例并非罕见。
    但是,执行权扩张的法定性和有限性也决定了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有限性,即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应有可为与不可为之分。
    一、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二、生效法律文书只确定夫妻一方承担责任,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
  • 分,财产
    1、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处理。
    2、确认遗产范围。
    (1)分割夫妻财产。
    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的规定,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为其配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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