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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购买农村宅基地,原房东不肯配合去过户,收了我5万元定金,我该咋办,已经拖了一个月了

合同纠纷 2019-05-01 2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转让手续,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1.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根据《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3.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转让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很大的作用。
    4.一般来说,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转让的,涉及宅基地转让主要是房屋转让的时候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转让。
    5.要求要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这是法律允许的,但是该法规定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1、您好,您与房东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建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合同不存在过期的问题。房东的意思可能是,您作为买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逾期了。
    3、本案的关键点是,您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了,则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定金(由于是您逾期违约)。
    4、如果您逾期履行合同义务未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则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房东有权以您逾期履行合同为由没收定金。
  • 宅基地不存在过户,上面的房子也不过户,不要借用概念。国土部门有权力有职责随时重新审批宅基地,重中之重是调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便执行收回宅基地的规定并且处罚当事人,证件没有什么用,不值一提。
    你张口就要也得想想人家给吗,政府执行收回土地的规定是个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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