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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不为行业组织,与物业公司串通,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6-15 1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对于物业公司不作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1、找业委会。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根本目的就是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可受理业主投诉问题;2、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受辖区人民政府管辖,负责辖区方针政策贯彻、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3、找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建设、制度改革、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及房屋管理方面的政策转变和督促实施;4、找物价管理部门。如果涉及到收费是否合理方面的问题,业主还可以到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投诉。我国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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