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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律师你好 咨询一下,我是2006年8月4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于2024年6月17日因工伤离职,请问2006年8月4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离职补偿金时间是补偿1年半吗?

其他 2024-06-20 0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的,补偿时间按实际工作年限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您的工作年限从2006年8月4日开始计算,因此2006年8月4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的补偿时间确实为1年半。
  • 离职补偿金计算通常依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是否为协商解除或因病、非因工伤解除,后者会额外增加医疗补助费。确保计算准确,可咨询专业律师。
  • 离职补偿金按工作年限算。具体计算方式分情况:1. 协商解除时,按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12年按12年算。2. 因病或非工伤解除时,除上述补偿外,还需加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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