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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购买的二手房,十月九号贷款下来的,因为家里有事要到十九号才能过户,这算违约吗?

房产纠纷 2019-04-28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过户流程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买卖双方无贷款: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并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下家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二、卖方有贷款未还清: 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房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房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房东未付清的银行贷款。
    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的当天,买房支付卖方除尾款以外所有的房款。
    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房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三、买方贷款购房: 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四、买卖双方均有贷款: 首先对买方的贷款额度、资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约定一个合同签订日期;一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中介公司进行监管;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见证还清卖方未付清的银行贷款;7个工作日后,银行贷款审结结束,买方和贷款公司或银行签订贷款协议;7个工作日贷款审核结束后,买卖双方约定一个房产进交易中心的时间;进交易中心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房产证;银行凭新的房产证,给卖方放款;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最后在交房时,买方将尾款结清给卖方。
  • 二手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开发商违约退房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
    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中国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 二手房卖方违约怎么办(签订合同后)?有三个步骤: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来向违约方主张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当一方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注意: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即对于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受到法律保护,非因法定缘由不可撤销,且在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都是正当权利,新安房产网提示在遭遇合同违约时,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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