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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月25是入职一个单位工作,面试时说三两天安排工号,5月1日才正式给我开工号以及钉钉打卡,按照她们说的!我前6天没有工资!中间因生病请了3天半病假,病假本身就是没有工资的!但是我5.27日辞职!她们说我出勤率不够!要扣掉2500底薪范围内正常月休4天工资!而且发放工资日是每月20号!说新人次月发放工资!又说离职人员次月发放工资!次月大应该是6.20号!但昨天又发来信息告知!7.20发工资!我想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算克扣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29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行为可能涉及克扣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公司延迟发放工资、因出勤率不够扣工资,若未遵循劳动法规定,则违法。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应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公司协商、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首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解决问题,若无果,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如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效率、成本和证据充分性。
  • 公司行为不妥。应采取以下措施:1. 与公司沟通,要求按时发放工资;2. 收集证据,如工资单、出勤记录等;3. 向劳动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4. 如仲裁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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