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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个多月 没签合同 现在想辞退我 有什么办法维护我的利益

合同纠纷 2019-04-29 14: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资卡可以证明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到时候可以去银行拉对账单和调取其他证据来证明你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按照转正以后的待遇来计发并补足工资,单位应该交社保,并应补偿你之前社保中应由单位承担的金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补足试用期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社保,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
    82、
    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 未签劳动合同无故辞退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除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用人单位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讨薪被公司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是属于一种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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