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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司机负全责,我父母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我妈手腕骨折,我爸牙折断两颗脱位一颗,鼻骨骨折,头皮裂开几厘米,脑震荡,身上多处挫伤,,前几天出院没有动手术也没有接牙,出院过后有时候头会痛,鼻子会像感冒一样,我妈保守治疗,找对方司机保险公司谈过就赔两万块钱,我们不甘心,希望拿去做伤残鉴定,在向法院起诉,我想请问我们去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做伤残鉴定,大概要什么时候去做鉴定。我们该向对方提什么样的赔偿,什么项目的赔偿,是起诉对方司机还是起诉对方保险公司。一切的不知道让我们很为难,但又不甘心!既然撞了人就得赔偿由事故产生的损失不是吗。在向法院起诉,请问我们去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做伤残鉴定,还是起诉对方保险公司。既然撞了人就得赔偿由事故产生的损失不是吗。

保险纠纷 2019-05-04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为车祸受伤经过鉴定被认为构成残疾的,可以依法获得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 1、起诉时,原告同时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可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侵权赔偿与保险赔付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共同诉讼,本应分案处理,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且该请求权是法定的,故可从诉的合并的角度,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
    2、起诉时,原告仅起诉肇事方的,应向原告进行释明,由原告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或者由保险公司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经释明后仍不追加的,以及保险公司不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依职权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保险公司虽非事故责任人,但根据《保险法》第5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交强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作为赔付主体,与案件裁判结果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法院不得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剥夺其正当的诉讼权利。并且交强险“先行赔付”原则系法定原则,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对受害人进行赔付,肇事方的责任须待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确定后方能判断。故应当将保险公司追加为当事人。
  • 根据《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列》 等伤情稳定后及时的进行伤残鉴定 根据鉴定的结果将对方司机 车主 保险公司 一起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的赔偿涉及 伤残等级 工资 休养时间 护理时间 户口等 赔偿项目有医药费 医药费 伤残赔偿金 后期治疗费 精神损失费 误工费 等十几个项目 具体的赔偿本律师团队可帮助计算 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伤残鉴定是向鉴定机构申请,无需通过法院。但是需要向有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你可以上网找当地的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当然你完全可以先起诉,然后请求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我给你一个起诉书模板吧~民事起诉状原告徐善兵,男,汉族,1978年4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安徽省颍上县半岗镇前李村小徐郢,电话:。被告一阳明,男,汉族,1980年7月10日出生,住湖北省广水市陈巷镇,电话:。被告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汉口支公司,地址:武汉市香港路177号。法定代表人邓文,职务:XXXXX。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6000元、交通费
    399.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后续治疗费2000元,共计
    8849.3元;
    2、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被告支付伤残等级司法鉴定费10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字数限制,后面内容我用截图的方式给你了~愿你所愿都能实现,加油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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