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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品过期经销商有没有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4-07-04 1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超市商品过期造成消费者损失,经销商需承担赔偿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超市出售过期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标准通常为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若不足五百元则按五百元计算。若超市明知商品过期仍销售,消费者可要求十倍赔偿。此外,如过期商品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超市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 超市发现商品过期时的处理方式包括:立即自查并下架过期商品、配合市场监督局进行调查处理、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承担责任。这些措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 超市售出过期食品时,处理方式如下:
    1. 消费者未食用且要求退货的,超市应迅速办理退货手续并全额退款。
    2. 若消费者已食用并出现健康问题,超市需承担医疗费用并赔偿损失,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 超市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可能需向消费者支付额外赔偿金,具体金额依据购买价款或损失情况计算。在处理过程中,超市应保持与消费者的良好沟通,积极解决问题,展现其责任心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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