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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0月份到期,公司给签新合同,但是新合同上工资计算方式变了工资也降低了,这样是不是违法?我不同意签新合同,是不是就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但是新合同上工资计算方式变了工资也降低了,是不是违法?是不是就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

劳动纠纷 2019-05-02 15: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关系解除应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在15日内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补偿金。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发生劳动纠纷,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让单位给我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为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法定的义务,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当然,如果你想要的是,单位给你开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那可能有点难度,因为这个东西就是你将来申请仲裁,打官司的证据。
    这个国家也有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出具书面的通知书。
    否则你可以说没有接到通知,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的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说明解除的原因。
    如果单位还是不出具,那么你想找到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很多的
  •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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