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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 租期一年 租金1300/月 已预付9000(半年+押金) 2018/08/16-2019/08/16 口头约定到半年时提前支付剩下房租 。如今我想退租 按照合同我是否可以提出退租 提出后应该怎么样 谢谢。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止。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6个月 )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1300元 )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是否可以提出退租 租赁期限。付款方式。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租赁期限内

合同纠纷 2019-06-12 13: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规定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么,那么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吗?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 关于租赁租金可以跟房东商量,继续租赁房屋租金需要与房屋原来的主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无法继续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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