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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村里修高速公路但是当时当时村里因为经济原因并未给出实质性的经济赔偿,便由当时的村委会立下证明划分13亩地给我们这几户,作为赔偿,现在土地确权,却说这几亩地归当时的队部所有,但是我们连续耕种了将近20年从来没人说过,所以现在作为赔偿的地能不能确权到我们名下,村委会是不是有权利收回?现在土地确权,能不能确权到我们名下,是不是有权利收回?

房产纠纷 2019-05-05 09: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土地确权证明是土地确权成功的标志,如果没有土地确权证明,那么就没办法证明这块地是你的。但是随着土地确权的开展,有几种情况是拿不到确权证明的:
    一.一户多宅的情况
    我国宅基地要求必须一户一宅,如果宅基地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么多出来的那些是不能拿到确权证明的,不仅拿不到证明,这些宅基地还会被回收。
    二.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非法的宅基地。进行过非法买卖获得的宅基地,这种也是不能被确权的
    四.有争议的宅基地。比如你和街坊邻居在宅基地方面有些矛盾没有解决,对宅基地划分有争议,或者兄弟姐妹间对继承的宅基地分配有异议,这种情况也是不能确权的。一
  • 土地管理法16条: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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