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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双定户,定额33000每月,每月按时申报了增值税3%的税率和双定户申报217元每月,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要另外申报吗?我是个体双定户,每月按时申报了增值税3%的税率和双定户申报217元每月,改革后个人所得税要另外申报吗?

综合法律 2019-05-05 10: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是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申报的,目前不能在网上补报,只能到办税服务厅补申报,如何操作:
    1、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填写申报内容后,需修改“申报模式”。
    2、进入“系统设置”—“申报模式设置”,选择“介质申报”后保存。
    3、将申报数据导入到U盘,至办税服务务厅补申报。
    4、补报完成后,一定要把“申报模式”改回网络申报,否则下月就无法正常网上报送。
  •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税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 根据财税[2001]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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