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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首付款及贷款都是我出的,结婚之后,才下房产证,这种房子还属于婚前财产吗

离婚 2019-05-06 14: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他项权证>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呢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他项权证>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1,婚前签订合同,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所交的首付以及房款,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婚前的款项交付,那这笔钱可以认定为婚前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借别人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证据不足予证明,那么所交的钱很有可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交付的,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上,婚后所交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平均分割这些钱,另外,房子的增值部分,也需要分割;
    2、是否可以撤销,要看合同中如何约定,现在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会对不能办理按揭以后如何解决,进行约定的。
    3、房产在没有拿 到房产证时,法院不会对该房产作出分割的判决,会判为共有,这样,在婚以后拿到房产证后,你们可以另外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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