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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鉴定轻伤一圾,公安机关什么肘间才去抓人?

综合法律 2019-05-20 13: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轻伤不仅是拘留的问题,刑事拘留后还有可能面临逮捕、判刑。有犯罪嫌疑,就可以刑事拘留。
    伤情鉴定,不是必要条件,当然,最终结案时,肯定是要有的。刑拘最长37天,然后回被转为逮捕。接下来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审判。具体流程一般是这样的:刑拘37天,转逮捕,两个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一个半月审查完毕,如公诉,移送法院审判。法院一个半月内作出判决。这是,正常情况,如果出现补充侦查,这个程序则会出现反复。
  •   轻伤案件有三种处理方式:
    一,双方调解处理,
    二,作为刑事案件在法院判.
    三,由受害人自己举证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自诉的话属于自诉案件,你去法院告对方,法院才受理,法院不会主动追究对方的责任.
    对于轻伤的案件是可以调解处理的,前提是双方对赔偿的金额都满意.
    如果调节不成,派出所就会把案件移交到刑警队按刑事案件办理,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同时还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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