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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公租房合同和暖气费收条压金条丢了,该怎么办

诉讼 2019-05-10 19: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掉,不影响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出租人不告知承租人出卖租赁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原出租人负责赔偿。
  • 关于租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解答如下:
    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三、以上就是两种不同的租房形式所应对的方法
    (1)最好不要告诉房东合同丢失的事实,可以说合同有错误要核对,拿房东的那份看看,然后找个机会复印一下。
    (2)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房屋的,承租人已经搬出房屋的,可以多去房屋看几次,看那房子是否在承租人与房东原先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房东不退押金的,你可以告房东违约,除了可以要回押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如果房子还空着,承租人可以等租赁期满再去要押金:租赁期满后,租房合同终止,押金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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