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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破产了公司债务不能偿还,我一套房产是我和我儿子二人的会拍卖吗

破产清算 2018-07-28 2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需要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破产债务也是要偿还,破产会进入清算程序,债务一般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对于股东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按照法人人格否定(所有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则,要求其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不仅只指有限部分,还要赔偿损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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