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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期被害人不在追究责任是否就没事

综合法律 2019-05-24 09: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网络消费发生消费纠纷后,又进一步的引发身体冲突并导致人身伤害的事件,是社会经常发生的事情,因为一起很小的纠纷诱发成刑事案件,并为此承担刑事责任的,实在是不理智的行为,发生纠纷后,一是协商解决。二是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包括消费者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等。
    三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诉讼法院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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