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证丢失后,补办流程如下:
1. **报告与申请**:立即向当地房管局报告丢失情况,并提交书面补办申请。
2. **登报声明**:在房管局指定的报纸上刊登原房产证作废的声明,并保留报纸原件作为补办材料之一。
3. **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村委证明、登记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等材料。若原房产证存在抵押,还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办的证明。
4. **实地测量**:申请后,由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房屋,确保补办房产证与实际情况相符。
5. **提交审核**: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房管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补办登记手续。
6. **领取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三十日后),到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
在整个补办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房管局的通知和要求,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操作。如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可及时咨询房管局工作人员或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