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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准备买二手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些什么嘛

拆迁补偿 2019-05-15 08:3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如果该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则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当然前提是买卖协议本身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存在主体不适格或者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
    需要注意是,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最好在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下来之后再交易。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而且这里的买卖合同只是债权,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之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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