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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夫妻双方初婚,婚前生育一个孩子,要罚款吗?

离婚 2019-06-13 17: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前生育就是非婚生育子女。 计生政策规定,非婚生育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至办理结婚登记后1年止,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数是当事人所在地区上一年人均年收入。  参考资料:2016年3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同时颁布实施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结合当事人实际收入水平,视其孩次和情节轻重,对夫妻双方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予以开除,并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是农村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是城镇居民的,按照该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5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以及从事其他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员,按照本人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以上10倍以下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十条非婚生育和违法收养子女的,比照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非婚生育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至办理结婚登记后1年止,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 虽然我国现在全面开放了二孩政策,但是对于计划生育以外的超生还是会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我国已全面开放二胎,全国各省市已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现在生育的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根据各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
    (一)项或者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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