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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十五年前我买房时,房产证中写有我的名字,还有妻子已经妻姨的名字,共三人。当时买房可以入户城市,所以就写上妻姨的名字了。实际上她没有出资的。现在她要求把其名字从我的房产证中去掉。请问是办理交易还是赠与呢?谢谢您

房屋买卖 2024-09-04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去名可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共有人减少属权利转移情形,需办理转移登记。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产权纠纷或影响房产后续交易。
  • 常见处理方式为过户赠与或买卖。选择时应考虑税费、手续复杂度及双方意愿。赠与税费较低但手续可能复杂,买卖则相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去房产证名字,可选赠与或交易。赠与需公证并办产权过户;交易则签买卖合同并办转移登记。具体税费、材料依当地政策。建议先咨询房产部门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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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我买房时,房产证中写有我的名字,当时买房可以入户城市,现在她要求把其名字从我的房产证中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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