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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主欠物业管理费两年没交,已经拿房子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4-09-07 0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 关于业主维权,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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