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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办理房产赠予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9-10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夫妻办理房产赠予时,虽然《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指出赠与的财产需办理登记手续,但关于是否必须双方同时在场进行登记,这通常取决于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具体规定。一般而言,双方需共同前往以确认赠与意愿和接受赠与,但也可能允许一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因此,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
  • 办理夫妻房产赠予需准备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赠与协议(合同)、公证材料(如已公证)、税费缴纳证明等。具体材料清单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指导。
  • 若夫妻中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理房产赠予时需特别注意。首先,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办理;其次,需确保赠与行为符合其利益,避免损害其权益;最后,应准备相关医疗证明及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按照房地产管理机关要求完成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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