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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内,房产过户手续能办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9-14 13: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仍可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相关材料。此项手续需双方共同申请,以确保房产权属明确,避免后续纠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同申请是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一般原则。
  • 协议离婚过程中,房产过户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双方共同办理和委托办理。共同办理需双方亲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相关证件;委托办理则需要出具委托书。选择何种方式应根据双方的沟通情况、时间安排等因素进行考虑。
  • 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房产过户:首先,确认房产权属并签订离婚协议;其次,准备好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然后,选择共同前往或委托他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最后,提交所需材料,符合条件即可完完成过户。若冷静期内未能及时处理,离婚后仍可办理,但可能需要更多的手续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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