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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在外地出差的时候不小心出了车祸,我想了解一下银川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18-07-29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工伤鉴定的级别来决定赔偿数额。 第
    二、《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关于冒名劳动者受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禁止性规定。这种欺骗行为致使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无效,但并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和法律认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
    三、冒名顶替的方式骗取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或公司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 1、劳动能力鉴定完毕之后,达到十级及以上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在受伤职工离职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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