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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辱骂并且诬蔑他人并使他人心里受到伤害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综合法律 2019-07-14 10: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辱骂他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侮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以殴打以外的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如使用机械撞击、电击和放射性物质、激光等方法事实伤害,不论采用什么样的手段,都必须是以外力直接作用于他人的身体组织和器官,致使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坏,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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