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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尽了主要贍养义务包括生老病死养老送终了!我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5-30 08: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都有继承权。那么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呢?   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子女有继承权。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继承法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一般实务中认定标准主要表现为:   
    (1)从经济方面,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的教育或生活费用给付了一部分或是全部;   
    (2)从生活方面,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并在生活上照顾、帮助和关怀培养继子女的成长。   相关法条:   《继承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对于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继父母离婚后,仍有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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