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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离婚婚,以前有过孩子,如果我们离婚我们的孩子会判给谁

离婚 2019-06-12 18: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两岁至十岁之间的孩子,如协商不好,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十岁以上,增强孩子的意见。如果小孩一直是女方和女方母亲带的,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时的一个参考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在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又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
    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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