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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昆山领的结婚证,现在买房在常州.可以在常州申请离婚吗

离婚 2019-05-18 08: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以重婚申请离婚赔偿的赔偿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离婚后,在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使用其离婚证。但是,根据规定,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单身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次,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必须要求当事人出具其离婚证,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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