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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抚恤费属遗产范围吗?我丈夫2015年病故,得了一笔抚恤费。

继承 2019-05-10 14: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故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
    因此,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处理,在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找不到依据。死亡赔偿金应由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享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三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由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死者收入减损的赔偿,其性质是赔偿义务人支付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遗产,应由死者家属或法定继承人享有。
  •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合法财产;  同时,我们还应该明确哪些财产和权利不属遗产的范围,不能继承: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政治权利。人身权利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权,宗教信仰自由权,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权,担任领导职务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权利被侵犯取得的赔偿权等。  
    (2)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包括:
    1、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使用权、自留山、自留地、鱼塘、果园、滩涂、水流、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
    2、承包权、房屋租赁权、雇佣合同中的劳务权、财物代管权;
    3、继承权、受遗赠权、劳动工资权等。  
    (3)不属被继承人的财产。
    1、国家、集体的财产;
    2、被继承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
    3、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部分;婚姻存续期间约定为配偶的财产;被继承人与家庭其他成员的共同财产;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被继承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受益人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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