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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湖南户口,现在读小学三年级,想转学到广东读书,以后可以参加就考吗

离婚 2019-06-25 14: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在符合对口学校的转学籍就读条件及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办理;  
    2、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被投靠方(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之间进行相互投靠,孩子的户口,一般是不能迁移到姑姑的户籍所在地的;  
    3、当事人可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证明(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同时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样式见附件五)、户籍迁移证明及复印件。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转学证明(样式见附件六),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
  • 教育政策,是地方性政策,并非全国统一的,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接收意见,如果对方同意接收的,就可以转学籍借读,否则,就只能转户口就读。

      转学籍手续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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