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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2009年的工伤,没办理现在可以补办吗,当时只办理了残疾证?

劳动纠纷 2019-05-11 15: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符合标准的发给残疾证。

    残疾证发放与工伤鉴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不同的鉴定机构,二者没有关联。外省人在广东省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不可以在广东省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
    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三、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
    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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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智障残疾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签字卖房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由其法定监护人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如果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的话,那么有效,但如果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或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卖房合同三个月内沉默的话也应当认定为拒绝追认,合同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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