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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房子烂尾,开发商跑路。我房贷还没有还完,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房产纠纷 2019-07-23 07: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房多卖,开发商跑路:按照您所说,开发商存在恶意诈骗行为,那么,一房多签,应当按照时间顺序判定,时间则是以双反签订合同为准。如果您的房屋是第一个签订并且是再开发商拿房屋清偿债务以前,房屋买卖没有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即以很低的价格买卖房屋达到将产权转移给没有债务纠纷的第三方,使债权人蒙受损失),则您应当享有房屋产权,房屋买卖有效,在按照合同付清余款后获得房屋。
    否则,必须通过司法手段,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回您被恶意诈骗的房款。
  • 合同解除后赔偿问题: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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