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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现在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上一休二。没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是否违背劳动法

劳动纠纷 2019-06-22 12: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法定假日指在特殊的一天或几天,全国人民共同放假休息的日子,一般为重大的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法定节假日由国家或政府立法明确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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