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孕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海南是否支持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工资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6-23 07: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在怀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法》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