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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于十一月二日下午被人用甩棍打伤头部,形成五厘米创口缝了四针,对方应付什么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6-08 16: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的话,追诉时效是5年;如果是重伤:一般重伤经过10年、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过20年的不再追诉,如果还有必要追诉,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即使当事人没有报案,但有其他人报案或是公检法机关侦查得知后已经立案的: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追究。  依据是:  
    (1)《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没签劳动合同和被人打伤是二回事。
    1、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没缴社保,可主张单位为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2、被人打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经司法鉴定达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抓紧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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