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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是二婚有一子,我们现在有一女儿,离婚后女儿能判给我吗?双方都要的话判给谁的几率大

离婚 2019-05-12 13: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需要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后的财产或补偿,若支付方抵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 以下情况,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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