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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村里有户是城市户口在我村的土地上建了房子,我们该怎样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我们村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19-05-16 1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城镇户口较之农村户口的优势已经越来越微弱了,以前从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户口的限制很多、困难较大,现在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限制城镇户口迁回农村户口的规定了,个人认为城镇户口的主要优势在于让孩子免费入学享受城市的义务教育,如果不是城镇户口或不在户口所在地入学,就往往需要交一笔不菲的择校费用。当然有个别城市的公务员考试也会限制本地城市户口的要求,但不是很普遍。
    现在很多退休后的城镇居民努力想把户口迁回农村,则主要是为了合法拥有农村居民才能拥有的耕地,建一个小庄园安享晚年。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为了分取农村土地征用费等等而想办法把户口迁回农村,反正从城镇往农村迁户口的,主要原因总离不开“地”字,可见农村户口的优势在于“土地”。
    防止城镇居民与农民争地,也是这种逆向迁移受限制的主要原因之一。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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