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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四个月了,业绩满了,老板找个理由就开除我了,可以要求赔偿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19-05-17 06: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司开除员工不一定有赔偿,具体要看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工伤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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