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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向银行抵押贷款,今年还款的话,是不是我一个人去银行办理手续就行了还是必须夫妻两人一起去?

银行 2018-06-07 15: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不涉及刑事责任。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房子贷款办理手续的主要程序是: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主要包括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购房协议书正本;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最后,等待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 你好,夫妻无抵押贷款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居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年满18周岁。  
    2、非在刑在逃人员,无不良嗜好。  
    3、信用良好,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有偿还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必须保证贷款用于合法经营。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诚信度高,资产产权清晰,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无三角债。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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