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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07年底租了民房开店,有营业执照,房租一直按时交的,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想问下我能有什么补偿我07年底租了民房开店,有营业执照,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想问下我能有什么补偿

拆迁补偿 2019-05-30 23: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在拆迁过程中,企业营业执照是企业行使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有效凭证;并依照营业执照上的记载,确认被拆迁人的身份、房屋建筑面积、结构形式以及用途等情况,并据此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
    在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住宅性质进行补偿安置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的经济实际,对其已在经营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用房部分给予一次性适当的经济补偿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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